南通大学附属中学篮球社团活动章程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篮球社团活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篮球是校团委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全校性的学生社团,协会的主要活动是组织学生开展多种方式的篮球活动。
第二条 本协会宗旨是通过组织开展篮球运动,展现附中学子的精神风貌,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坚强毅力。
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组织开展篮球运动,展示附中学子的活力。
第五条 通过文体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第六条 培养坚强毅力和健全人格。
第三章 社员
第七条 社员应为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在籍、在校注册学生。
第八条 凡个人承认本协会章程,有意参加环保活动,均可报名参加。
第九条 社员享有如下权利
1、有参加本社团的活动的权利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本社团有批评、提出建议的权利
4、社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 社员有如下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
2、参与本社团活动
3、社员应向同学介绍本协会、倡导体育运动
4、社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一条 社员发给会员证
第十二条 社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或有违反本会宗旨的行为,由会长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及活动组、宣传组两个机构,活动组及宣传组的领导为组长。
第十四条 社长负责日常工作及决定活动组、宣传组两个机构的负责人。副社长及组长协助社长,组织本部门工作。
第十五条社长、副社长产生办法:候选人由社员提名或自荐,全体社员无记名投票,由学校团委根据得票多少任命社长、副社长。活动组及宣传组的组长由会员推荐或自荐,由会长任命。
第十六条 活动组负责各类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宣传组负责社团活动的资料收集、宣传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修改和终止需经全体社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本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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