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附属中学英语社团章程
英语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Seashell-raising English Club”
第二条:本社团是由南通大学附属中学英语爱好者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宗旨是“Cooperation, Communication, Cheer, your 3C times is coming”。
第四条:本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生会联合会和我校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本章程是为了实现成员共同的意愿,按照章程更好地开展活动所定。
第二章 基本义务
第六条:遵循和贯彻党的方针,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指导初级英语爱好者,提高英语爱好者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
第七条: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丰富校园文化,搭建英语爱好者交流与展示自我的平台。
第八条:培养社员的创新精神与团队精神,发挥沟通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校园民主协商对话的民主管理。
第三章 社员
第九条:本社团实行会员制,以个人为社员。
第十条:入社条件:
1.热爱英语。
2.遵守拥护本章程。
3.为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在校非毕业年级学生。
第十一条:入社程序:
1.提交入社申请
2.由社团发给社员证
3.由社团高层干事采集社员信息,建立社员档案。
第十二条:社员权利:
1.有权参加本社举办的各项活动。
2.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可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4.有权监督本社的内部活动,各级会员均可通过正当途径对本部门及社团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并进行监督。
5.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十三条:社员义务:
1.遵守本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
2.维护本社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承办本社交办的任务。
4.按时交纳社费。
5.会员必须听从直接上级或直接上级授权人员的智慧,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属拥有指挥权,会员按照分工对自己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四条:退社权利:
1.要退社的成员,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社同意后注销其社员资格。
2.如果社员有损英语社名誉或对工作不积极,英语社将下达劝退通知书,在通知书下达两日后,视为推出英语社。
3.如果社员升学或转学离开本校,就作为自动退社处理。
第十五条:凡出现下列情形的,经本社决议,可取消其社员资格:
1.严重违反本章程及有关规定的。
2.给本社带来严重经济和名誉损失的。
3.不交纳社费及有关款项的。
第四章 组织形式
第十六条:本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分别由本校高一高二学生担任。设理事五名,
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参选的条件如下:
1.为本社社员,熟悉社团的运作;
2.工作认真负责;
3.热爱英语,且综合素质较高;
4.遵守本社团章程。
社长、副社长每年换届。毕业、转学、退社及被出名的人员丧失社长副社长资格。社长、副社长若辞职,须提出书面申请,召开临时社员大会批准后,选举新社长、副社长。
第十七条:社长职权:
1.社团的首脑,对外的社团最高代表;
2.组织协调社团内的活动;
3.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4.拥有各部门部长的任命权。
副社长协助社长的各项工作,在社长的委托下可在一定范围内行使社长的职能。
第十八条:办事机构
1.策划部:
负责新成员的招纳,考核;活动项目策划、场地、人员、时间安排;项目的申报和核算,运作模式和潜在问题的预计,后续项目的投入及持久性评估,整个项目问题解决的方案策划,活动中具体的协调和布置。活动后的效果评估和总结。
2.宣传部:
传达宣传社团的核心理念、社团宗旨、使命等;建立社团的文化宣传栏,进行有关提高社团形象的活动;对各部门的活动进行监督,组织部门间的成员进行沟通,加强社团的凝聚力;负责各种建议、讨论结果的收集和整理;负责我社全部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海报、网络宣传等。
3.技术部:
负责社员专业技能的指导,指导问题。
4.外联部:
负责对外联络事宜。
5.秘书部:
负责社团的人事及后勤事宜。
6.财务部:
负责社团的财务支出及社团活动经费。
第十九条:社团大会:
社团大会每年一届,会中选举社长及副社长,向社员阐述上一年的工作总结及新一年的工作展望。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企业赞助等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按照通大附中有关规定收取社员会费。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经费使用主要用于为会员服务的活动和理事会的工作开支,经费使用须经社长提出动议,并经副社长及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才能动用;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做好经费使用记录。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设会计出纳各一名,实行财帐分管,每次活动后结算,正规发票经经手人签字后标明用途,并由社长签字报销。会计一学期整理一份财务报表,连同原始凭证、账本上交团委监督审查。
第二十四条: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团委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员大会和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员公布。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八条:会议通知:
1.例会:例会时间于新学期开始时确定。例会时间一经确定,如无变故,一般不另行通知,各相关人员应按时到会。
2.非例行会议由社长、副社长通知各班团支部书记或班长,各班团支部书记或班长通知各班班委,各班班委再通知本班社员。各部门非例行会议由各部门通知。
第二十九条:会议进行:
1.会议应准时进行;
2.与会应严肃,不得大声喧哗与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3.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刊等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4.确有原因不能到会的人员应向会议召集人员请假,请假条须由秘书部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章 社团活动
第三十条:社团活动计划由社长起草上报团委,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为方案交由社团内部相关部门制定具体计划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学习、生活和校园秩序。社团和个人未经团委批准不得擅自办各种刊物。社团开展活动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张贴海报通知等。
第三十二条:社团邀请校内外非社团人员参加本社团活动或开展跨校的大型活动必须征得团委同意。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开展活动必须先请社长批示,经社长签字后方生效。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章程修改应通过社长、副社长及各理事投票决定,半数以上票数通过后,由社长签字上交团委批准后生效。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上报并通过批准即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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