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我校系市政府新组建的普通高中,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接轨南通市现行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0〕17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2009〕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机构编制情况:根据《关于核准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通人社事复[2013]34号规定,南通大学附属中学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岗位总数为288个。
主要社会职责: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主要业务范围:高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我校机构规格:县处级正职单位;
经费拨付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编制控制数:288人;
内设机构情况:六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教科处、后勤处、国际部,附设群团组织两个:团委、工会。
现有人员情况:我校实有人数19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1人,管理岗位21人(“双肩挑”人员20人)。除管理岗位外,已经占用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如下:五级8,六级29,七级51,八级10,九级23,十级18,十一级14,十二级14。目前,我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空岗数如下:五级13,六级13,七级-11,八级18,九级12,十级5,十一级18,十二级17。
学校将在上级文件规定许可的情况下,通过释放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的专技岗位数,适当解决目前七级岗位存在的空岗数相对不足的问题。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情况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288个,其中:管理岗位28个,专业技术岗位260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总岗位量的90.28%。专业技术主系列是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5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6.54 %,辅系列岗位9个,为档案文博系列、财会系列、医务系列、工程师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专业技术岗位七级。
(一) 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28个,占我校岗位总量的9.72%。其中五级2个,六级4个,七级10个,八级12个。
1. 校级领导岗位6个。其中五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校长、
党委书记;六级职员4个,名称是副校长。
2. 内设机构管理岗位22个。其中七级职员10个,名称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学生处主任、教科处主任、后勤处主任、国际部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各1个,正科级科员2个;八级职员12个,名称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后勤处副主任、教务处副主任、学生处副主任、教科处副主任、国际部副主任。
(二)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A. 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教师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 高级专业技术岗11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2.31%。
(1)正高级岗位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8%,其中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2个,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四级岗6个。
(2)副高级岗位10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9.23%。其中五级岗位21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20.59%;六级岗位42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41.18%;七级岗位39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38.24%。
2. 中级岗位8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77%。其中八级岗位26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2.5%;九级岗位34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2.50%;十级岗位2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5.00%。
3. 初级岗位5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2.69%。其中十一级岗位31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2.54%;十二级岗位28个,占初级岗位比例47.46%。
B. 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0.38%,为七级岗位。
2.中级岗位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31%。其中专业技术八级岗位2个,名称为工程师、馆员、主治医师;专业技术九级岗位1个,名称为会计师、馆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3个,名称为馆员。
3.初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15%。其中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1个,名称为助理馆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2个,名称为医师、助理馆员。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0]17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一)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学校管理岗位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任职的基本要求: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任职3年以上;
(2)八级及以下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任职3年以上;
(3)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管理岗位。
(二) 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岗位责任、工作量、知识技术含量以及准入条件等因素,制定任职的具体标准如下: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取得中学以上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聘任,五级岗位要求职龄6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中级教师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聘任,八级岗位要求职龄4年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评上四、七、十、十二级岗位且不突破规定的职数可定相应等级岗位;人数突破规定的职数,按《南通大学附属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细则》,得分高者优先定级。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根据岗位的职责、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等因素综合考核,按《南通大学附属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细则》,得分高者优先晋级。
五、岗位聘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23号)和《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通人社(R)事[201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聘用。岗位聘用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岗位:学校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总数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对照岗位任职条件,个人申报岗位并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3.资格审查:岗位设置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
4.组织考核: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打分排序,根据岗位职数和打分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对量化打分相同的人员则根据职龄依次排序;若职龄仍然相同,则根据教龄依次排序,若教龄仍然相同,则根据工龄依次排序,若工龄仍然相同,则根据年龄依次排序)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学校对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岗位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对自己或他人岗位确定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6.报批与核准。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各类人员聘用结果报送市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7.人社部门验收认定;
8.签订聘用合同。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组织各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成锦平 副组长:张晓冰
成 员:范永梅 成 平 张 勇 王锦飞 左秀丽
施红卫 张 健 祁国斌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按照教育行业特点和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对职责、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基础上,编制《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和《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规定程序内开展聘任工作。
2. 成立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学术委员会
主 任:成锦平 副主任:成 平
委 员:张晓冰、范永梅、张 勇、王锦飞、张 健、冯荣国、
顾 锋、徐小键、汪建华、徐海泉、黄建华、杨建华(外)
联络人:祁国斌
主要职责:依据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各级各类岗位任职条件,编制岗位说明书,对竞岗报名人员进行等级评定,确定上岗人员。
3.成立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岗位设置监察委员会
组 长:范永梅 副组长: 施红卫
成 员:朱晓鸣 张林健 马志明
七、实施步骤
1. 10月,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2.11月5日,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听取意见并修订。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3.11月10日,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工根据公布的岗位条件进行申报。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对已经聘用的原启秀中学、南通一中和南通中学的教师,按原学校聘用的岗位直接认定。第二步,从县区引进且人事档案已调入我校,在原单位参加过岗位定级的教师,按原单位定级岗位予以认定。对从县区引进且人事档案已调入我校,未参加过岗位定级的教师,以县区引入的骨干教师为参考,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进行测评定级。第三步,其他已晋升职称,但尚未定级的教师,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进行测评定级。
4.11月12日,岗位设置考评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打分排序,公示拟聘任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和拟聘岗位。
5.11月20日,学校将拟聘任情况及材料上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6.市教育局和人社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
二○一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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