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参考内容 |
参考 分值 |
参考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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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表现 |
师德、职业道德 |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
10分 |
经查实,师德失范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减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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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职业道德 荣 誉 |
获省级师德表彰 |
3分 |
1.仅限党委、政府、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表彰的单项荣誉。 2.以最高分计分,不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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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师德表彰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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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区、校级师德表彰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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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经历 |
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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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年 |
教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按教龄计算政策核定,非教师系列专技人员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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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现专业技术 职务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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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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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 |
专业技能业绩 |
工作业务 综合测评 |
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
40分 |
基本合格每次减5分,两次以上减10分,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不得分。 |
年度考核优秀以上 |
0.5分/次 |
累计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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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教学(中、高考科目) |
0.5分/年 |
累计不超过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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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工作量(以近三年为考评单元) |
0.5分/年 |
累计不超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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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性 荣 誉 |
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 |
4分 |
1.按最高分计分,不累计。 2.专业性荣誉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得全分,基本合格减半得分,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不得分。 3.任期以外的,减半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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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科带头人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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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骨干教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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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坛新秀、县(市、区)骨干教师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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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性 奖 励 |
国家级教学竞赛一等奖 |
4分 |
1.按最高分计分,不累计。 2.教学竞赛指现场教学竞赛,须由教育专业委员会或教育行政部门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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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国家级教学竞赛二等奖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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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教学竞赛一等奖、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奖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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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学竞赛一等奖、市级教学竞赛二等奖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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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业 绩 |
中层以上干部(含工会、团委)、学科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等管理岗位 |
0.5分/年 |
本项最高5分。要求满工作量,不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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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业绩 |
课题研究 |
主持省级课题或是其核心成员且课题已结题 |
4分 |
1.本项最高4分,不累计。 2.核心成员指课题组前五位人员。课题必须是市级以上教研课题或规划课题。 3.省二等奖以上获奖论文按相应级别减半计分。论文评选单位仅限教育行政部门和一级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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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市级课题或是其核心成员且课题已结题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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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 |
发表省级及以上论文 |
1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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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市级论文 |
0.5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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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荣誉 |
国家级综合性荣誉 |
4分 |
1.综合荣誉仅限党委、政府、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性荣誉(外省市获得的荣誉参照加分)。 2. 综合荣誉均以最高分计分,不交叉、不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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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综合性荣誉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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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综合性荣誉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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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综合性荣誉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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